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公司注册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营业执照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外资进出口公司注册流程
外资公司注册完成后,如果其经营范围中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则需办理进出口备案手续。
上海外资公司进出口备案手续流程如下:
1、外经委备案
2、海关备案
3、电子口岸备案
4、检验检疫备案
5、出口退税备案
外资公司与内资企业一样均享受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
外资公司特殊审批事项 1、涉及到超出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审批权限的,需报商务部审批,如经营范围中涉及到资源类产品的等。 2、外资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到前置审批的,需报相应的审批部门审批,如外资食品企业要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3、外资生产型企业需在公司名称核准后,办理环境评估报告。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三)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设立中外合资的,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四、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六、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七、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深圳外商代表处注册所需资料
1. 境外方面:
1) 总公司证照原件及印章(备用);
2) 总公司资料律师公证原件二份属外国企业的,须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文件(原件);属港、澳地区企业 的,须提交经中国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认证的文件,并分别经中国港澳法律服务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原件;属台湾地区企业的,须提交经当地 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的证明文件。
3) 总公司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二份;
2. 境内方面
1) 写字楼的房地产证或租赁合同书原件2份(要求:以发起企业名称或驻深圳首席代表姓名租用;30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用途为商用;该 合同须经租赁管理所登记加盖“合同登记专用章”;租赁合同不得涂改);
2) 总公司的联系方式、及经营范围;预设深圳代表处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