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划绿地设置的城市绿化广场,绿地应在60%以上,其中乔灌木种植比例应符合公共绿地的指标要求。铺装场地也要从本市气候条件和游憩功能的实际需要出发,形成部分林荫覆盖的空间,种植遮荫乔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正常生长。
城市重点地段绿地(指城市重要干道、重要地区的道路两侧及建筑前庭绿地和大型公共建筑群的环境绿地等)、居住区及其它附属绿地等,在植物配置上各有特定要求,但总体上仍应坚持以乔木为主的原则。在乔灌木和非林下草坪、地被地被植物的种植面积比例上。可参照对公共绿地的要求执行。
供应绿化土,为了提升园林绿化施工及绿地养护管理的质量水平,满足施工及绿地养护中对绿化种植土壤的质量要求,针对土壤特点、园林植物种类和绿地养护管理不同要求,依据CJ/T 340—2011,制定本标准。
园林绿化种植土壤应满足园林植物生长所需要的土壤条件,不应混入各类侵入体。对含有以上物质的土壤应采取客土、改良等措施,不能出现肉眼可见的侵入体。园林绿化种植土壤土层下应无大面积不透水层,否则其底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排蓄水措施。污泥、淤泥等不宜直接作为园林绿化陆地种植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