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不求所有,但求有用。在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经济正在兴起,工人要流动,用工单位只需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然后由劳务派遣单位把合适人员派到用工单位工作。
用工单位只负责对工人的使用,不与工人本人发生任何隶属关系。应当说,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特征的劳务派遣制,特别适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业、国企改制企业和那些经营发展变化比较快、不同发展阶段或不同发展时期对人才需求又不尽相同的单位。
“你用人,我管人”。人才派遣制的用人模式实际上形成的是三种关系.也就是以人才派遣单位为中间行为主体形成的派遣单位与被派遣人才之间的隶属关系、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被派遣人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很显然,用工单位对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人才的派遣单位负责。
这样,用工单位用人,派遣单位管人,这种用工方式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了很多事,减少了因管理工作带来的工作量和相关的麻烦,可以使用工单位的经营管理者更专心于事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生产经营。
劳务派遣模式中,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有专门的派遣资质,其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二百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并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法人单位;在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要申请延续。
而在劳务外包模式中,外包公司需要具备外包项目相应的专业能力即可,法律对发包单位、承包单位的经营资质没有做限制性要求,也就是说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也可以是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