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及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均对商标代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将其进一步明确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该条还规定:“申请商标注册、转让注册、续展注册、变更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补发《商标注册证》等有关事项,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办理。”
国家商标局鼓励企业或个人委托代理公司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一件商标申请下来,至少要到商标局两到三次(提交申请一次,领取注册证一次,如果要事先查询或发生补证,次数更多),并需要携带公章、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许多手续,还要自己填写申请表格、打字、交费等,除交纳申请费等规费外,还要付出交通、住宿、差旅等大量费用,而且因为商标注册时间需要两三年时间,申请人往往因地址的变动收不商标局的寄出的各种书件,给商标注册和领取商标注册证带来很多麻烦。 更关键的因为不懂得商标专业知识,填写的申请经常被退回或不予受理,且因不懂商标评审规则,把不能注册的商标拿去申请(据相关信息统计,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商标,驳回率高达 40% ),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只需要交付代理费,既省时又省力,可得到耐心细致的专业咨询服务,降低注册的风险。
国内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即由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还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还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以及加入WTO后,国内市场向国外开放,中国广大企业、经济实体和消费者品牌意识逐步增强,商标注册申请量更是迅猛发展。这些大大增加了对知识产权代理的需求。可以说,知识产权代理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崛起、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凸显以及大量智力成果产生而快速发展的新型服务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