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计量认证分为“”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 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
我国的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司。依据是《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CMA计量认证申请条件:
1、cma计量认证需要依法设立,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验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cma计量认证需要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事特殊食品的检验的实验室,其检验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对于授权签字人,不同省份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不同要求);
3、cma计量认证需要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其工作环境应当保证检验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对于这条,不同省份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不同要求,例如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申请实验室需提供实验室的房产证明,如实验场地为租赁,则需提供租赁三年以上的合同证明和放租方的房产证明);
4、cma计量认证需要具备正确进行检验活动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的和可移动的检验设备设施(对于这条,不同省份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不同要求);
5、cma计量认证需要建立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和与其承担的检验活动范围相适应的质量体系,按照认定基本规范或者标准制定相应的质量体系文件并有效实施。
取得计量认证证书的检验机构,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和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目前,国家正在实施强制性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和实验室自愿参与的“实验室认可”制度,以确保检测机构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公平性。这些认证是基于国家计量法、标准化法和质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