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与人之间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男女两性关系的社会组织形式,即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或法律或社会风俗习惯所承认的、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男女两性结合为夫妻关系的社会组织形式。“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
离婚
离婚同结婚一样,都是法律赋予的个人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在中国和其他的大多数国家,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并且当事人都需要面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 。而在其他国家,菲律宾和梵蒂冈是目前仅有的两个禁止离婚的国家。
婚姻问题大致可以分为婚外恋、精神出轨、家庭暴力、性格缺陷、人格障碍、婆媳关系、平淡婚姻、人际交往、文化差异等等。据有关方面的调查统计数字表明,有75%的婚姻家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15%的家庭处于濒临破碎的边缘或已经离婚,只有不到10%的家庭相对和谐,这个数字充分表明现代家庭的婚姻质量不容乐观.
我国的婚姻心理学家宋家玉教授在他的《把脉婚姻》一书里写道:“几乎所有的婚姻问题都和人的人格品质有关,相对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往往是夫妻双方都具有比较良好的性格特点或比较健康的人格品质,而出现问题的婚姻往往是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在个性或人格的某些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或问题,这些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了他们的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