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外借和资质挂靠有何区别?建筑业是重要产业支柱之一,很多建筑企业想在这行业获得展开,资质是不可缺少的法宝,有的企业在出借资质与挂靠动脑筋,资质外借和资质挂靠有何区别?风险担责大不大?这是很多建筑企业关心的成果.
资质“挂靠”是指被挂靠方经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并收取管理费。由此可以看出,出借资质是资质挂靠的一种表现方式。
出借资质理论上就是所说的挂靠,详细是指单位和集团在没有施工企业的资质的情况下,借用契合施工企业的资质承揽工程,这个情况目前行业内部应该说也是随处可见的。
无资质证书的单位、集团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经过各种途径或方式,使用有资质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承接工程,同时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实现施工的行为,这其实不不合法的。
挂靠的中心是借权或授权,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挂靠应当属于委托合同的范围。但它又与通常的委托合同有所不同,主要表现下:
1、被挂靠人为建筑企业,而受托人不限于此;
2、虽然受托人和借用人都要以委托人或出借人的名义行事,但普通情况下,委托合同商定受托人完成的委托事务由委托人承受,而挂靠协议则商定借用人借权运营的后果由借用人自负;
3、在有偿的情况下,虽然受托人和借用人都要完成一定的事务,并经过完成一定的事务而受益,但借用人不需求向委托人支付费用,反而有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或垫付费用的权益,而挂靠人却要向被挂靠企业支付一定的所谓管理费;
4、受托人是为委托人完成事务,挂靠人却是为自己完成事务;
5、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实行委托事务,挂靠协议的标的则是建筑资质等级。
1、成立公司开社保户(5-10天):建筑企业申请资质需要有工商营业执照才可以办理,然后开对公账户和社保户…
2、开通企业锁:带上工商营业执照在建委开通企业锁…
3、做申报资料:根据对应的建筑资质标准和制式表格做相应的材料…
4、向建委申报资质:带上申报资料和相关的有效证件去申报资料…
5、领取资质证书:资料申报后2-3个月资质网上公示后即可去领取资质证件
6、办理生产许可证:备齐ABC三类人员相关证件凭大项资质申报生产许可证
建筑资质证书就相当于是增强客户信任的催化剂,它能给客户带来感,资质证书是企业能力的肯定,它和法律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从而使客户更加放心和满意。
建筑资质证书的有无关系到了施工企业能不能拿到工程款,《司法解释》统一将欠缺资质的施工合同以违反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为无效,另一方面又注意到了“现实中在一定地区普遍存在的超越资质签订合同的现象”,对其效力的处理做出了变通,允许当事人在事后取得资质或者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形下依据合同主张权利。从而可见建筑资质证书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取得资质证书,那么我们就会有干了工程却拿不到钱的风险。
建筑资质的分类问题
建筑企业资质分为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劳务资质,每个资质又设有多个等级。企业在办理资质时,要注意资质的类,申请符合自己产业范围的资质,后期也可以做资质升级或增项,以满足扩展出来的业务。
人员数量的问题
企业相关人员不够,代表着企业连资质办理的要求都达不到,是不能申报资质的。而企业要想要办理资质,就需要通过招聘,聘请专业人才,补充人员配备。要知道不同专业、不同等级的建筑资质,配备的人员要求也不同。
目前,市场上证书挂靠比较常见,建造师或者专业人员把自己的证书挂靠到企业名下,来满足相关的资质要求。当然通过人才挂靠,确实可以更快解决建筑企业办理资质时急需人员的难题,但需要注意的是,随着资质核查力度的加大,对人员挂靠的惩处也越来越严。因此,建议各个企业,选择聘用全职的专业人员。
人员材料的问题
企业办理资质时,不同人员需要的证明材料也不同,比如人员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书、个人工程业绩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人员社保证明等材料,这就需要企业做好相关的整理了。
在人员材料中,人员社保证明是非常重要的。需要企业整理出在职人员申请前三月的缴纳社保证明,且必须由本公司进行缴纳。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人员配置不得共享,这就需要申请资质的公司,自己本身具有相关的人员数量。
建筑资质的申请表问题
资质申请表是建筑资质申请要准备的材料。企业可以登录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下载并打印。
建筑资质的时间问题
有些企业拥有旧版资质证书,需要进行重新换证,自2016年7月份旧版资质证书已经失效;对于企业来说,离退休人员是可以作为专职人员申报的,但年龄要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社保材料,需要在职人员满足申报前3个月证明,且由公司缴纳社保。
生产许可证办理有什么要求?
1、在本市工商注册且按《标准》取得新版建筑业企业的新设立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到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持旧版建筑业企业的企业依简单换证程序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的,对应的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持旧版建筑业企业或在有效期内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相关业务的,按原标准对应的生产条件审查;持新版建筑业企业的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相关业务的,按新标准对应的生产条件审查。
生产许可证办理时有哪些要求和注意事项
4、对于仅从事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的企业,按照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关规定,不需要申领生产许可证,已取得的生产许可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作废。对于仅从事电梯安装和爆破的企业,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分别由相关部门核发,不需要申领生产许可证;拆除作业按工程性质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企业承担,该类企业应申领生产许可证。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注销已经颁发的生产许可证:(1)企业依法终止的,如破产、倒闭、撤销的;(2)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3)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吊销的;(4)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5)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作废的、被注销的;(6)依法应当注销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6、自2015年11月1日起,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除外)应按照《建筑施工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生产标准化自评,并在办理生产许可证延期时提交相关自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