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的病历主要包括住院病历、入院记录、病程记录、会诊记录、转科记录、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等。但并不是全都要写,而是根据实际工作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每一个新收的病人,医生都要在24小时内为其书写完整的住院病历。
病程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主任医师查房记录、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普通查房记录。入院当天写首次病程记录,第二天写主任医师查房记录,第三天写主治医生查房记录(若本来就是主治或者副主任,可先写主任查房、副主任查房,普通查房),第四天写普通查房记录。后面根据病情来,病情重的每天都需要写查房记录,病情轻的可以隔3天写一次。
要查询医院的病历,有几种不同的方法可以尝试:
当地社保局。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社保局,通过自助办理机器打印出详细的诊断和开药情况,包括就诊的医院、门诊或急诊的明细。
官方小程序查询。访问当地医疗保障局官网,在政务服务或医保支出明细查询部分在线办理查询。
就诊医院。可以找医生打印病历(具体取决于医院的规定,有些医院需要找当时的医生,而有些医院任何医生都可以打印)。也可以在医院的服务台或自助机上使用身份证或就诊卡打印病历。如果已经出院,大多数医院允许在一定时间后(如7天或15天),拿着证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但可能需要支付打印纸张费。
凡是住院的患者,均是可以查到病历资料的,一般的医院保存住院病历,可以在20到30年左右的时间,但是需要根据医院的级别不同,所处的地市不同,对于病历保存时间的要求也不一样,建议你可以携带你本人的身份证去,当地一住院医院的档案室,进行提取病历,可以取得你的病历资料。